黎村小简机耕路及排水沟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DXH2024072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黎村小简机耕路及排水沟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中共谢岗镇委会议纪要(党委会纪〔2024〕15 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黎村小简机耕路及排水沟提升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谢岗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黎村小简机耕路及排水沟提升工程,包括二段道路及一段道路侧的排水明沟和水渠工程。道路按村道标准,为3.5-4.8米宽,道路一全长44米,面积208平方米。道路二全长154米,面积539平方米。新建排水明沟98米,新建水渠长83米。工程总造价约 54.6万元 。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546574.73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546574.7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19068.60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29465.36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深圳轩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谢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黎村小简机耕路及排水沟提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二段道路及一段道路侧的排水明沟和水渠工程。道路按村道标准,为3.5-4.8米宽,道路一全长44米,面积208平方米。道路二全长154米,面积539平方米。新建排水明沟98米,新建水渠长83米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
8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3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1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
3.3.3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7 月
31 日至
2024年
8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东莞大道东城段嘉宏振兴中心1310室 (广东星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 ;联系方式:0769-81162111) 购买招标文件,注:线下报名投标人需填写项目报名表和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或线上添加微信13712036650把以上资料和填好的项目报名表扫描发送即可。
4.2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8 月
15 日
10时
30分,地点: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面前塘路1号黎村村委会。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
10时
30分,地点: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面前塘路1号黎村村委会。
备注:参加投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听从谢岗镇黎村村民委员会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地方等。由此造成不让进场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公众号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 元 ,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
其它: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7.3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电话:
0769-87633113;
地址:
东莞市谢岗镇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7.4 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星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谢岗镇黎村面前塘路1号 |
地 址: |
东莞大道东城段嘉宏振兴中心1310室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罗佩润 |
联系人: |
温工 |
电 话: |
0769-87633113 |
电 话: |
0769-81162111 |
传 真: |
0769-87633113 |
传 真: |
0769-81162111 |
2024 年
7 月
30 日